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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与“综艺电影”谁是谁非?

2015-3-17 21:43| 发布者: 四川文化网| 查看: 771| 评论: 0

摘要: 小文说  “小钢炮”冯小刚继怒批综艺电影圈钱之后和《人民日报》杠上了。而这场口水战依然是和综艺电影有关,双方大战两个回合,依旧难分胜负。其实,从去年的《爸爸去哪儿》大电影横扫7亿票房,到今年的《奔跑吧 ...
小文说

  “小钢炮”冯小刚继怒批综艺电影圈钱之后和《人民日报》杠上了。而这场口水战依然是和综艺电影有关,双方大战两个回合,依旧难分胜负。其实,从去年的《爸爸去哪儿》大电影横扫7亿票房,到今年的《奔跑吧!兄弟》票房持续飙升,综艺电影的成功引起了广泛热议。自冯小刚公开炮轰综艺电影开始,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卷入这一场论战。小文就这场“综艺电影是与非”的论战其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让您来评评理。欢迎您使用文章右下角“写评论”功能与众多微友进行互动!


 

 


某网站对“综艺电影”话题发起的投票统计

(正在进行中) 


争论一:综艺电影是否属于“电影”?


  冯小刚在第一次回应《人民日报》批评时就曾表示,如果篮球比赛允许两名足球运动员用脚传球依旧会有观众捧场,但这就不再是篮球比赛了。言外之意,综艺电影虽有人捧场,但却不能称为“电影”。


  小文查阅了广电总局电影局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的公示名单后发现,同为综艺节目的银幕衍生品,《奔跑吧兄弟》被归为故事影片,而《爸爸去哪儿2》(暂定)被归为纪录影片。而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近日表示,经过她亲自求证,发现电影局给《爸爸去哪儿》大电影和《奔跑吧!兄弟》大电影的是纪录片证。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章柏青在微博上直称这类综艺节目改编的电影为“综艺剪辑片”。他表示,这类片子可以放映,但不准冠“电影”两字误导观众,更不准冒充故事片欺骗观众。“电视里播放的电影仍叫电影,影院放映的电视也只能叫电视。”挣钱与否暂且不论,但是必须为电影“正名”。


  文化娱乐传媒公司董事长陈砺志我个人觉得不是电影,依然是一档综艺节目,只是放进了电影院而已。《爸爸去哪儿》第一部大电影找过我们公司做营销,我最大的忧虑就是它毕竟不是电影,不需要我们用做电影的方式来营销。


  天娱传媒首席文化官、《爸爸去哪儿》电影营销负责人赵晖认为“综艺电影”这种分类毫无意义。他在早前接受小文采访时表示,电影无非就是类型,让人开心是喜剧类型,感到恐怖是恐怖类型,《爸爸去哪儿》让人开心,可归结为喜剧,或者归结为“合家欢”的类型。


  万达达影视开发中心副总经理、电影《十万个冷笑话》制片人、《奔跑吧兄弟》联合制片人陈洪伟在接受小文采访时也表示,整个时代已经到了一个多元化的时代,这两年出现了一些不同类型电影,很多不是常规电影的作品,但市场反馈很好。允许多种多样的东西存在,有足够多的观众认可它,这是非常良性的一种市场表现。


  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尹鸿表示,只要在电影院放的就是电影。不管是纪录片,故事片,只要是完整的作品,在电影院放就没有问题。


  导演王岳伦:“当前中国电影界越来越多元化,不仅是一个综艺节目,一首歌、一个微博、微信,都能发展成一部电影,这是趋势,这对传统电影是巨大的冲击。过去传统电影人筹备要两三年,拍很久,费了很大的心血,所以他们认为综艺电影是速食品。但传统电影人要分析自己的特长,不要太关心别人在做什么,这样会扰乱自己的判断。”


  小文有话说:小文查阅了维基百科上对于“电影”的定义,为“电影是一种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及听觉艺术,利用胶卷、录像带或数字媒体将影像和声音捕捉起来,再加上后期的编辑工作而成。”如果简单的从字面来理解,把综艺节目衍生出的影院作品称之为“电影”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


争论二:电影作品的好坏是否由观众和市场决定?


  在2月9日《人民日报》刊登的署名评论中不难发现,作者的主要观点就在于观众对于电影产品有着自己的判断力,形式如何并不重要,质量好、观众喜欢才是最重要的。2月11日,《人民日报》再度在微博发表时评《人民日报:愤怒的冯导犯了四个逻辑错误》,直接呛声冯小刚的贺岁片:“不管是综艺电影,还是非综艺电影,都是文化产业,都得尊重人民币。你冯导演的贺岁片不尊重人民币吗?追求利润和严肃的创作态度,怎么就成了对立关系了呢?”



  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表示,市场可以改变一切。“既然传统电影在网络可以播出,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网络和电视进电影院怎么就不行呢?”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不能挂羊头卖狗肉。

  

  参与影片策划和宣传的、影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安玉刚认为,“《奔跑吧》大电影同样也受到讨论和非议,不是电影啊、拍摄周期短啊等等,但这些都不重要,电影能给观众带来什么才重要。”

  

  也有网友表示“看个电影干嘛一定要高大上,看看跑男,图一开心的观众能得到满足有何不可。导演们要加油啊,你们拍的片子好,观众自然买账”。

  

  博纳影业CEO于冬我坚信认真拍电影的人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因为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存在就是有道理的,作为电影人,不能排斥市场出现的新现象。

  

  尹鸿:我们去批评综艺电影品质不够好完全可以,但是对和错、好和坏,是两回事。也不是道德败坏、黄赌毒,也没有采用什么不正当手段,也不是更低俗,为什么不可以公平竞争了。

  

  而冯小刚将矛头直指电影审查制度。“电影作品是不是真的可以交给市场,让市场说了算?”在第二次回应《人民日报》批评时,冯小刚如此问到。他直言,其执导的电影《温故一九四二》中 “温故”两个字不能在电影的片名中使用是否有法可依?

  

  小文有话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小文觉得,让市场来决定一部电影的成功与否并无不妥。就像话剧会有人艺这种高冷范儿,也有开心麻花这种搞笑范儿,只是类型不同,功能不同罢了。而且,确实不是所有的综艺衍生电影都能取得成功,市场还是会优胜略汰的。


争论三:电影的文化属性和商品属性孰重孰轻?


  众所周知,电影兼备文化和商品的双重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强调文化属性还是商品属性?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也没有结果。


  制片人方励:电影到底还是不是文化产业,到底是纯娱乐还是文化,这是一个大讨论。如果是娱乐业,那么放任何东西进电影院都没问题。


  《跑男》总策划王征宇承认,“电影确实不够好,制作也有些粗糙”,但他认为,并不能因为抹灭《跑男》电影的存在价值。他把《跑男》电影称作是一种“商品”乃至“文化产品”。换言之,就是为了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需求,“要认可它的首先是群众,而专业电影人士却往往把它当做作品来评价。”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戴锦华:电影作为文化,电影作为艺术,原本在20世纪中叶已是不争的事实;电影同时是商品,但是文化商品。既然是文化,就必须有文化的内在逻辑,不是商品属性能简单取代。


  成都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局长黄勤:“电影兼具文化和商品的双重属性,首位的一定精神文化属性,它必须承载民族精神文化价值,成为民族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体验和传播平台。”


  小文有话说:文化属性和商品属性当然是兼顾最好,中外电影市场都不乏这种好片子。为何不去努力拍出好的电影,而一定要分出个你我高低呢?


争论四:综艺电影给传统电影带来负面影响?


  冯小刚在采访中提出了综艺电影会杀死电影的担忧:“这是电影的自杀。一部电影,5天或者10天拍完,挣好多个亿,让投资人心都乱了,他们只会去抢这种项目,不再有人去投那些需要耗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的电影。这让电影人心都凉了,今后还会有人去好好的拍一部电影吗?这种钱,很畸形”。


  网友东风在《评:综艺电影是观众的选择 绝非电影自杀》一文中重点驳斥了冯小刚关于电影自杀的观点:“这个年轻庞大勇猛鲁莽的市场会做很多事情,有的对有的错,时间总会帮我们判断。每溅出一滴浪花就马上围过去分析未来大势,这不是真正科学严谨的态度。如果你认定综艺电影压根不是电影,那么他怎么会杀死电影?”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专栏作家、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饶曙光断言,综艺电影不可能是中国电影和中国电影产业的常态。他表示“由于中国电影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快餐式生产的存在和中国电影观众尤其是年轻观众的“任性”消费,“短平快”的“综艺电影”在当下乃至今后一段时间还会风靡甚至大行其道,其生产者们或许还会以到手的高票房来嘲讽那些“执迷”于电影的专业性、电影本体的人。”但是, 不尊重艺术创造力和艺术想象力,不尊重电影创作和生产的基本规律,最终失去的恐怕不仅是电影市场本身。


  华谊兄弟传媒集团执行总裁王中磊也如此认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综艺节目转化的电影IP不会成为电影创作主流。


  导演王岳伦表示,这种类型其实可以延续下去、可以长久。“这一两年通过节目或者社会上的关注的话题,衍生了这个电影类型,体现了市场价值—以前就有,只是不太受关注。”他说,“好莱坞其实也很多这电影,圣诞节他们不放大片,全是亲子合家欢的电影。就跟我们春节一样,空闲的时间,全家一起去电影院,中国电影需要这种类型,只是以后的主题可以变化。”


  小文有话说:小文觉得,把一两部综艺电影的成功直接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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