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单位 成都市郫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 承办单位 成都市郫都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成都民俗摄影协会 执行单位 四川鲜一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由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成都市郫都区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喜迎二十大·讴歌新时代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郫都区首届“民政杯”摄影大赛(展),旨在突出呈现“十八大”以来,郫都区在民政工作中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发展成果,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以及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婚俗和殡葬改革、古镇、古村地名文化、民政服务机构风貌等。通过影像的语言向公众传递郫都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政工作变迁及进取精神。
征集内容: 真实反映我区在民政工作中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职责的鲜活场景。能反映民生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以及民政服务对象、民政干部生活写实类等摄影作品;能反映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以及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婚俗和殡葬改革、古镇、古村地名文化、民政服务机构风貌等各类写实作品;能突出反映民政工作和现实生活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等摄影作品。 截稿时间: 即日起到2022年10月20日止。(以收邮件日期为准) 征稿对象: 全社会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授予证书,奖金800元; 二等奖4名,授予证书,奖金600元; 三等奖8名,授予证书,奖金400元; 优秀作品奖20名,授予证书,奖金200元。 入围作品奖50名,授予证书,奖金100元。 参赛者不能重复获一、二等奖,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将以大奖为准,其余奖项将自动顺延给该奖项的下一名。 评选方式 大赛结束后,将由郫都区摄影家协会负责摄影大赛评选工作,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选,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2022年10月30日完成终评。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在郫都摄影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五日内接受实名举报,经复查或举报发现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征稿规则: (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组照、单幅不限,组照限投4—8幅为一组,每组作品按一幅计算。 (二)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三)作品必须取材于郫都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四)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五)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郫都摄影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六)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七)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八)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十)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十一)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一)投稿邮箱:188876742@qq.com 。 (二)光盘投稿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北大街116号郫都区摄影家协会办公室收(邮编611730) (三)每幅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电话(缺一不可)。举例:《美好生活》+李某某+123456789。 (四)如多幅作品须打包压缩后再传。 (五)网络、光盘不得重复投稿。 (六)联系人:何一坤;联系电话:13551270252。 展览: (一)时间: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二)地点:郫都区望丛祠、郫都区文化馆、相关社区 (三)在作品展出之时,将同步在专业公众号上推送,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来源丨郫都区摄影家协会 编辑发布丨四川鲜一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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