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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狼皮”的“羊”生如蝼蚁

2016-8-29 03:35| 发布者: 吴雪莉| 查看: 1251| 评论: 0|原作者: 易白|来自: 原创

摘要: 也许有一天我会死去,但我皮下这副骨头还能给许些蝼蚁糊口。 蝼蚁虽小,团结在一起可以撬动一个家园;蝼蚁精神,汇聚在一起足以撬动整个世界。


文/ 易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甚至有些人不止一个名字。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笔名,甚至有些作家不止一个笔名。
    但我相信,人如其名,名如其人,的确真的。
    以前在部队,我认识一个科长,他的名字叫:李爱国。李爱国穿上军装就是为了爱国,为了爱国而奉献了十几年的他,至今还在军队奉献他那所剩无几的青春。他那些堆满整个抽屉,用来应付旧疾的药罐,让我看到什么叫作人如其名,名如其人。
    名字,对于一个人来说,真的很重要!
    而一个团体的名字则不仅仅是名字,那是一面精神旗帜,这面旗帜会引领一个团体走向精神思想的高地。
    在那片高地上,名利如风,空洞透明。
    去到那片高地的人,只是为了看一眼世间的风采,在风中默默地将自己生命中最为厚重的几笔文思刻进读者的灵魂。
    2015年1月1日,三个“创业合伙人”共同起草了国际作家协会的章程,我们讨论着,修改着,朗读着,一遍又一遍,直至凌晨。
    我隐约记得,黎明中的那点星火!点燃了漆黑的夜空。
    2015年1月6日,伴随着国际文艺有限公司的成立,国际作家协会以香港公司旗下分行的形式也正式登记注册。其实,我们是为了“国际作家协会”这个名字,才注册国际文艺有限公司。因为登记注册香港公司分行时,可以不用填写“有限公司”四个字。
    对我们而言,这就像生娃,首先得给“娃”取个好名字。这样“娃”长大成人之后,才能有一番大作为!
    但是,我们也有预感!将来它的“母亲”可能不会拨一分钱供养它,因为它的“出生证明”不是在内地登记的。
    但它不是野种,更不是混血儿!它拥有纯正“中国血统”。而它,将来也许能向全世界证明一点:洋人用“个人主义”设立的“诺贝尔文学奖”没啥了不起的。
    这个“娃”可不是“个人主义”产下的洋毛怪态!而是“爱国文人”造出的“东方巨人”。
    当然,这个“巨人”起初只是一个香港公司的分行,分行就像一家子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这个“巨人”就像未成年的“娃”。
    那么,该怎么办?读者是我们将来的“客户”,“客户”看了这块牌子误以为我们是“非盈利性”的公益社团?不买单怎么办?这可不行!
    我们得让“客户”知道,我们不仅是“盈利性”子公司,而且是能够担起法律责任的有限公司。
    结果呢,我们的能力真的非常有限!
    2016年5月3日,我们掏空腰包,才足够支付大约1500多元的更名手续费,将“国际文艺有限公司”更名为:国际作家协会有限公司。
    我们觉得,这件大事关系到“客户”对我们的第一印象。
    于是乎,钱花啦啦甩出去了!但响声还是有的,我们总算把“有限公司”四个字给码了上去,自从我们的“娃”正了名,客户终于认可这家“盈利性”公司了,我们从此不用担心“客户”今后不买单了。谁是我们的客户?读者就是我们将来要服务的“客户”。
    虽然“客户”没有上帝那么神圣,没有喂我们吃草!但是“客户”就像土豪,需要我们用心去服务,他们才会赞赏或网购。用“文字贩”形容我们,那是不正确的。
    我们只是纯粹的“商人”,我们卖给“客户”的不是文字,而是自己的心,自己的血!还有那夜灯下掏空神思写下的文。
    我们相信眼睛雪亮的客户将会为此买单,只因物质已经无法满足他们心灵深处的渴求。
    我们用这些文滋润这些渴求,顺便赚点毛利放进钱包里。那样,在昏暗的夜里书写时,可以吃点宵夜暂时糊住这张不懂圆滑的“口”。
    写着写着,我们才领悟!真正用良心服务“客户”的“商人”,其实骨子里并无油水。
    我们这群不卖文字,出卖文思的文人,即使披上商人那身“狼皮”,但是在条条框框的键盘上敲打内心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悟时,却掩盖不住自己骨子里那清癯的魂。
    每一次敲打!似乎能听见讽笑,听见愤怒,听见悲悯!
    是的,国际作家协会就是一家公司,我们就是“盈利性”的公司?
    我们就是一群所谓的“商人”。我们是一群为了“毛利”批着“狼皮”走到一起的“中国合伙人”。我们怀揣着那颗被陌路人评价为“太天真!”的心,一心想把公司出品的文卖到世界每一个角落。
    我们像一群披着“狼皮”的“绵羊”,出卖夜里的神思,文里的血肉!
    商场的竞争是残酷的,商场上没人会相信我们的眼泪!我们只能抱团取暖或羊角一致对外,重挫那些前来偷袭的“狼群”。
    羊是需要吃草的,“客户”都喜欢有血有肉的“肥羊”,那样不仅能吃出味道,并且有助于消化!
    这种原生态的血肉,对于土豪而言,那是挣扎在痛苦与绝望中所需的心灵慰藉,也是身陷无知与迷茫中所需的温暖和启迪。
    “客户”细心翻阅我们用血肉书写的“羊皮卷”,对我们肃然起敬,在他(她)眼里,我们好像不是在创业,倒像在做公益。我们的一些“合伙人”,偶然心软留下自己笔迹,“客户”如获至宝,珍藏在家中慢慢拜读。
    他们一页一页地翻阅,我们一页一页地苦写!
    到头来,连吃夜宵的毛利都舍不得赚,他们那颗认真阅读的心,对我们而言又是多么实在的认可。
    原来,世间对生命最大的认可,并非来自那遥不可及并且虚无的玄空,而是自己脚踏实地向往心中那面精神旗帜走去,一路留下的印迹。
    好好翻阅法律文献吧!世界上哪个国家,哪条法律明文禁止“商人”被扣上“盈利性”的“帽子”就不能做“非盈利性”的事情?而我却看到很多批着“羊皮”的“狼”,带着“非营利性”的帽子,到处捞油水。他们高呼为了“某某某”,为了“谁谁谁”,声音太大,差点震聋了我的耳,却没有一次震撼过我的心。
    你们也不需要这样如狼似虎盯着我。
    难道“商人”没有创作文学的自由吗?“商人”就不能写点解决社会问题或启迪读者思想的文学作品吗?”哪怕只是慰藉读者的心灵?商人就不热爱自己的家国吗!
    我们只是一群羊,却被披上了“狼皮”,戴上了“帽子”,生如蝼蚁。
    如果感到心虚,那么你们可以戴上那副“有色眼镜”,躲在镜框后面睁大双眼,好好盯着我。
    也许有一天我会死去,但我皮下这副骨头还能给许些蝼蚁糊口。
    蝼蚁虽小,团结在一起可以撬动一个家园;蝼蚁精神,汇聚在一起足以撬动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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