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文件 川作办字〔2015〕2号 通 知
各市州(产业)作协: 经省作协党组研究,并报省新闻出版局批准,自2015年7月起,《作家文汇》更名为《四川作家》,报纸内容由过去刊发文学评论为主改为刊发全省各级作协信息为主。《四川作家》改由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办,仍为月报,每月上旬出刊。 为进一步发挥联系我省作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我省作家进行文学交流的坚实平台,展示我省作家的创作成果和整体形象,反映各市州(产业)作协文学活动和工作业绩,《四川作家》报将建立通讯员队伍,并将各市州(产业)作协的用稿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请各市州(产业)作协高度重视,尽快确定1—2名通讯员,作为《四川作家》在本市州(产业)作协的写稿、组稿责任人,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通讯员姓名、年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四川作家》编委会。邮箱:1030839171@qq.com,联系人及电话:黎政明,18602856148。
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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