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向称天府之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妇女文艺创作一直是我省文艺界的瑰宝和亮点。古有四大才女如明星闪耀在历史的天空,今有大批不让须眉的巾帼艺术家活跃在文艺创作一线,而妇女美术创作队伍更是其中一支功不可没的生力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妇女美术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以利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经研究决定,以四川省文联主办、四川省美协和四川美术馆承办的组织形式与策展人艺术策划的办展方式,在今年三八妇女节期间举办《锦绣天府——四川省首届妇女美术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成都恒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总策划:蒋东生 展览顾问:李兵 刘建刚 阿鸽 梁时民 策展人:杨梁相 执行人:彭俊蓉 王聪 五、评选委员会由四川省文联、四川省美协聘请专家组成 六、展出日期:2016年3月8日——15日 展览地点:四川美术馆一楼大厅 七、展出规模:获奖作品15件、入选作品85件 八、作者待遇: (一)所有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四川省美协的一次条件; (二)获奖作品15件:金奖3件(税前奖金3000元),银奖5件(税前奖金2000元),铜奖7件(税前奖金1000元); (三)美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入展作者均可获赠1本; (四)四川省文联和四川省美协向参展作者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或入选证书。 九、参展要求: (一)凡年满18周岁的四川省女性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所有美术作品为近五年来创作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其它展览),应注重美学品味和艺术质量; (三)作品尺寸(横竖不限,提倡竖幅): 中国画不得超过8尺整纸(246cmX124cm) 油画不得超过180cmX180cm 版画不得超过150cmX100cm 雕塑作品组装后不得超过200cmX200cmX200cm(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等) 水彩、水粉不得超过150cmX100cm 综合材料作品不得超过200cmX200cmX10cm,限平面作品,墙面悬挂为宜。 作品可以交软件,由展览方统一装框。 (四)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参展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画种、尺寸、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十、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作品均在展事完后统一退件,但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十一、收件时间:2016年2月16——17日 收件地点:成都市人民西路6号四川美术馆负一楼展览部仓库 联系电话:028—86636302 86692677 联系人:唐 俊、罗龙江 十二、公众查询美展信息可登陆www. scmeishu.org(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美术馆官方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四川美术馆)。 四川省文联 四川省美协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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